一、本會任務如下: (一)關於高屏溪流域整體治理計畫之策劃、協調及追蹤管制事項。 (二)關於高屏溪流域內重大開發經建計畫之協調、諮詢事項。 (三)高屏溪流域內有關河川防汛之協調、推動事項。 (四)高屏溪流域內有關污染及生態環境之防護、協調事項。 (五)高屏溪河川區域內有關違法案件稽查、取締之執行、協調事 項。 (六)其他有關高屏溪流域管理及協調事項。 二、本會設綜合企劃組、管理組及聯合稽查大隊,分別掌理前點所列 事項,並得分科辦事;另設行政室,辦理本會人事、會計、總務 、政風等行政工作。